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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公司与分公司间商品调拨怎么入账?

编辑:遵义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:2019-06-10

1.A公司调拨物资给B公司,A公司做:

借:其他应收款:B公司;

贷:原材料:**材料;

2.收到B公司物资款做:

借:银行存款;

贷:其他应收款:B公司

3.B公司接受A公司材料物资做:

借:原材料:**材料;

贷:其他应付款:A公司;

4.B公司付款给A公司做:

借:其他应付款:A公司;

贷:银行存款

总分公司之间的商品转移、资产划拨相关涉税规定

《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--收入》第四条规定,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,才能予以确认:

(一)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;

(二)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,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;

(三)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;

(四)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;

(五)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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